更新时间:2018-09-06 13:59作者:才子老师
2018-2019年焦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那么焦作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及调整方案是什么?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焦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调整方案表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注:本文来源网络,内容务必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为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每人每月增加18元,8月底前发放到位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符合条件者,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45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上调后的基础养老金将于8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新政规定,本次上调养老金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幅度是:每人每月增加18元。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8元。其中,2018年1月1日以后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之前,我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95元。其中,城区为102元,孟州市、沁阳市为97元,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温县为95元。此次调整后,我市各县(市)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13元。其中,城区为120元,孟州市、沁阳市为115元,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温县为113元。
据介绍,这是我省自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比例达22.5%。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在此基础上,我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