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8:57作者:王新老师
④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A4标准规格的复印件各1份;有接收工作单位的,还须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1份。
(2)我市社保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
(3)我市社保机构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发《联系函》
(4)我市社保机构接收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发的《信息表》和转移资金,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3.注意事项
(1)非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符合转入条件
(2)非我市户籍的“4050人员”在我市就业的不符合转入条件
(3)转出地办理转移之前的欠费不能在我市补交
(4)参保人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楼大厅办理
(5)如果参保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洛阳市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义勇北街居业家园21号楼
电话:(0379)65277896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