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9:41作者:李一老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内容解析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6号)中关于绩效工资实施是这样规定的: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这就是为什么的有的人绩效工资高,有的绩效工资低了。
二、九江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确定
九江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做法是先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情况清理核查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核准原津贴补贴水平。人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并根据合理调控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差距的需要,报请政府和上级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确定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在具体实施中,原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低于或等于基本标准线的事业单位,按基本标准线执行;原津贴补贴发放标准高于基本标准线的事业单位,只要是在合理合规范围内的,高出部分可以保留,符合绩效工资实施的“限高、稳中、托低”的原则。这样,各个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存在差异是允许的。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占比50%-70%,奖励性占比30%-50%(各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比例)。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的项目、标准以及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