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11:52作者:才子老师
公务员们能够平静地接受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表面上看“加薪对冲”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除此之外,《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中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里有了底。
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关俊波从中读出了几个关键信息点:“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实现待遇合理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关俊波说,“《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的制定者已经把问题想得很周全了,我们基层的公务员支持养老保险的改革。”
前述民勤县的公务员告诉记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他的同事们其实还是有点担心将来退休后的待遇会不会降低,刚开始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时,心里有一点落差,觉得公务员的优越性失去了。现在随着《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公布,他们的担忧也烟消云散了。
公务员阶层数量庞大,人员众多,如果要求所有公务员直接拿出一定的工资参加社保,将来从社保中领取养老金,那么,可以预料这样的改革是不会成功的。
最好的办法是,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提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像现在《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这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中人逐步过渡”,事实证明,推进的阻力小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