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8:46作者:王新老师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筹资机制是这次改革的亮点和重点,把改革的动力和可持续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按照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需缴费8%、职工个人缴费4%,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主要的出发点:一是养老保障制度是由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人寿保险“三支柱”组成,缺一不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既是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提供第二支柱,防止把养老压力过度集中在基本保险,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也是让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更有保障。二是职业年金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待遇不低于原退休金水平的重要保证,减少改革阻力。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长期支付,一方面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做到应缴尽缴,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的足额发放和职业年金的经费到位。财政切实履行兜底责任,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待遇调整、管理、接续转移机制,确保制度的健康平稳运行。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以确保缴费15年以上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能随收入和物价的变动而不断提高,保障基本生活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基金足额征缴和安全运行。同时对同一统筹地区内或不同统筹地区间的养老保险接续转移办法做了具体的规定,尽可能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个人少受损失。此外,制度还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化管理和经办管理也做了较明确的规定,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在发放和经办过程中有章可循。
推进改革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过程中,不仅人社部门要全力以赴,制定实施细则,财政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做好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基金征缴发放的监管、资金筹集、投资运营监督等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