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23:37作者:三水老师
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2016年8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
申报办理方法:
1.用人单位要接收申请人申请、提供单位留存的原始佐证材料、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工信部门)要接收、调查、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
2.各区、县(市)审核工作小组要对本辖区企业、主管部门、工信委申报申请纳入人员参保和退休条件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
3.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要对所辖企业、主管部门、工信委申报申请纳入人员参保和退休条件以及县(市)申报的材料进行认定和审核。
4.单位主管部门要对原用人单位因管理不规范、时间跨度久远、佐证材料丢失、销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始材料的用人单位及提出申请人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由本单位人事、工会、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负责对原单位及提出申请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填报《哈尔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情况调查表》,将调查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县(市)用人单位的调查情况须经当地审核工作小组参与认定后,上报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
5.具体的政策文件、工作流程与相关表格,都可以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http://www.hrblss.gov.cn)的“法规公文”栏目—市级文件里找到。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的地址:道里区友谊路429号,咨询电话:87391429、87391430,可以电话咨询或前往咨询办理。
6、此次政策的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希望大家及时办理。
十二、管理岗位的女职工是55周岁退休,而非管理岗位的女职工是50周岁退休,那曾经有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女职工如何按非管理岗位申报退休?待遇如何核定?
企业女职工由非管理岗位转为管理岗位或由管理岗位转为非管理岗位,企业应当及时将变更岗位相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其中由管理岗位转为非管理岗位的,应及时向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满1年以上,方可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当期退休时的计发办法核定。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为企业管理岗位的女职工,未重新在其它企业就业并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满1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可凭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