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45作者:王新老师
在第三部分,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完善投融资政策方面,要求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在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方面,提出各地要落实好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方面,要求各地在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在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完善补贴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要求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在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方面,要求有关部门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在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方面,提出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在第四部分,提出了健全工作机制,对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要求。明确国家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强调对服务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并明确督促检查的责任部门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