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45作者:三水老师
新一届政府组成后,按照本届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长远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又会同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进一步听取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对《意见》文稿进行了修改,并征求了中央文明办、中央编办等34个部门和12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沟通协调、修改完善,最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第四部分是组织领导。
在第一部分,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在原则上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等原则,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在发展目标上提出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产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约1000万个就业岗位。
在第二部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作了部署,明确了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作用,并体现在具体的任务措施中。在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提出地方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并强调综合发挥各种设施作用,要求各地发挥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积极推进社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方面,提出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社区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在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强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鼓励外资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服务。强调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方面,提出要健全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提出要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落实农村可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农村老年人养老。同时,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在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方面,要求各地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种养老服务和消费产品。提出各地要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在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方面,要求各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提出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的服务关系。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