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15作者:三水老师
新党章对党员义务在学习内容上增加了一条,那就叫做“学习科学发展观”。
(2)关于党员干部。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进一步的严格的要求,这就涉及党的章程的第六章,第六章我们称为党的干部章,是专门谈干部的条件和干部的教育、管理,涉及干部的方针、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指导原则等等。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这就是说,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要模范履行义务八条,同时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共有六款,我们平时就叫干部条件六条。
新党章对干部提出了进一步的严格的要求。增加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是干部从全局来考虑,从党的所面临的任何任务的需要,应该是很自觉地来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包括自己所领导的部门、领导的单位,沿着科学发展观的轨道前进。
增加“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里强调的是艰苦创业,而所谓做出实绩,是加了一个专门的确定,什么实绩?要做出什么样的实绩?是要在正确的政绩观指导下;这种政绩观要做出什么来?最终是要经得起检验的,什么来检验?有三项检验,第一项检验叫实践的检验,第二项检验叫人民的检验,第三项是叫历史的检验。
在作风方面,增加“加强道德修养”。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甚至于是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道德问题是根本的修养问题,是根本的思想问题。思想是本质,作风是表现。对干部提出来的加强道德修养,针对性很明显,就是对于干部当中缺乏必要的道德修养,不但是公德问题,甚至于私德,涉及到生活作风方面,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以至恋爱等等,都有个道德修养问题。
(3)对基层工作、基层组织的工作。主要是增加了关于领导班子的建设。一个支部、一个总支,或者是一个基层党委选举形成领导班子的这个过程中要征求党员的意见。要履行党员的选举程序,征求群众的意见,听听群众的建议、批评。基本工作还有什么要求?增加了一条,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
(三)党章宣布了要建立三种制度。
(1)党务公开制。党章规定从中央到地方乃至进程,都要实行党务公开。要给公众所在单位的群众与职工,或者是一个村里的村民,要向他们实时的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一个通报,或者征求群众意见等等,这就叫做党务公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