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5:02作者:王华老师
4.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期间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收取借读费。
四、关于市属初中招生
(一)市属初中招生计划
2017年市属初中计划招生108个教学班,各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市实验中学东校区:6班 市实验中学西校区:14班
市二中(东、西校区):8班 市三中东校区:10班
市三中西校区:10班 市五中南校区:8班
市五中北校区:8班 市外语中学:8班
市十中:2班 市十一中:3班
市十五中:3班 市五高初中部:10班
市十四中:2班 市育才中学:5班
市宇华实验学校:7班 格瑞特初级中学:4班
(二)招生办法
在继续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初中分布、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为市直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划定招生区域。
市实验中学东校区:舟山路以东——沙河以北——龙江路以南(沙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嵩山路以东——舟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沙河以北。
市二中:澧河以东——五一路以西——沙河以南——湘江路以北;五一路以东——交通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三中东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三中西校区:澧河以南——漯舞路西北——107国道以东(包括三里桥、何王庄两村原住村民子女)。
市五中南校区:107国道以东——铁路以西——湘江路、漯舞路以南(干河陈乡所辖区域)。
市五中北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湘江路以北。
市外语中学:铁路以东——沙河以南——银鸽大道以西——人民东路以北;铁路以东——中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南环以北。
市十中:沙河以东、银鸽大道以东——中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
市十一中:铁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后谢乡所辖区域)。
市十五中:沙河以南——澧河以北——107国道以东。
市五高初中部:祁山路以东——龙江路以南——铁路以西——淞江路以北;祁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西——沙河以北(注:沙河以北、嵩山路以西区域,原属郾城区区直初中的招生区域,对于户籍在该区域内、同时在该区域内小学就学的小学毕业生,执行郾城区制定的小升初对口升学政策)。
市十四中学、漯河育才中学、市宇华实验学校、格瑞特初级中学自主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
市直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招生区域外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三)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初中新生录取
1.资格审查、报名。
各县区教科体局和各区内的小学要认真审查小学毕业生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全国学籍、户籍、住址。
各初中学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坚持毕业生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并在同一户口簿。
住址审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住宅)、并实际居住为准。
程序:毕业生本人如实在《小学毕业生核查与报名登记表》中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和拟报市直初中——毕业生所在班班主任核查有关证件(必要时入户调查)——毕业学校校长复查后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各小学汇总毕业生核查与报名情况,填写《小学毕业生核查与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确认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前将各小学的“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
2.报到、录取。
报名结束后,各小学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有秩序地组织毕业生携带学籍证明、户口簿及房产(住宅)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中报到(学生提交的各种入学资格证明复印件由学校妥善保存)。报到时间原则上:2017年7月1日一7日。
报到时,各初中要进一步对报名学生进行核查(报名资格核查依照上述小学毕业生资格核查办法进行),各初中只准招收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特殊情况由各小学、初中相互配合,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处理解决。
市属各初中为经核查合格的学生填写《市属初中招生录取核准表》(纸质件一式二份),校长或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后,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起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