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4:27作者:王华老师
1.学区划分
萍乡二中:河口下社区、南外社区、李子园社区、张家大屋社区、凤凰池社区、居仁巷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接收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户口,非城镇户口)。
萍乡三中: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接收山下小学毕业生,接收后埠管理处村民子女40名。
萍乡四中: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接收40名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户口,非城镇户口)。
萍乡六中:江湾社区、花园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招收北桥村、青坪村村民子女。
萍乡九中:马煌桥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北),后埠管理处。
安源区第一中学:吕家冲社区、包家冲社区、商城社区、九龙社区、勤俭社区、后村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南),横龙社区、长兴馆管理处。
安源中学:新建社区、东外社区、北桥外社区、小桥社区,浏万管理处、东星管理处。
1.萍师附小
①萍师附小招生学区范围设定为:东起老同乐酒楼,西至八一街金祥公寓,南至南门桥头所包含的环形范围(河口下社区范围内)。
②萍师附小入学条件:
凡符合入学政策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当年9月1日以前出生,已满6周岁),申请入读萍师附小,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额,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三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8月8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具有法定有效证明);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