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4:27作者:王新老师
第四批:可接收烈士、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台籍、招商引资对象人员等直系子女入学。
第五批:若有空余学额,其招生办法由萍师附小拟定,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注:因南正街拆迁改造,原学区内住民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拆迁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安源区、开发区管辖的城内小学招生
其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安源区和开发区教育局下达并在其教育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