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09:41作者:三水老师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4050”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并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缴费数额2/3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按全省上年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纳的,给予其2/3补贴。
2、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按按统筹地区上年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纳的,给予其2/3补贴。
四、补贴办法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4050”人员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将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交至市就业服务局,由其代缴到相关社保经办部门。
“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市就业服务局统一向市财政部门代为申请。每月15日前,由市就业服务局填写《“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并附上月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市财政部门将相关资料复核后,于每月25日前将资金拨付市就业服务局。
市就业服务局于下月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下岗失业人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