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21:07作者:三水老师
工资待遇:视为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保胎假】
北京市无单独保胎假规定,故按照国家规定如女职工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工资待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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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妈妈如何在产假结束后不让工作影响正常的母乳喂养?尽管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婴儿不满1周岁的哺乳母亲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社会条件的改变,这一规定并没能让宝宝安心吃上母乳。
□本报记者黄露玲
一小时哺乳假难执行
家住省城高新区盛世花城小区的冯翼在槐荫区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刚刚休完产假开始上班的她有一个刚满6个月的宝宝。由于单位离家太远,早出晚归的冯翼根本无法及时赶回家给宝宝喂奶。由于吃惯了母乳,冯翼的宝宝坚决不吃奶粉,每天看着因为吃不到母乳而哇哇大哭的孩子,冯翼心急如焚。
在咨询了多个朋友后,冯翼知道了“一小时哺乳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为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然而,当冯翼向单位的领导提出享受哺乳假的申请时,领导一口回绝了她的请求,并暗示“等着干你这份工作的人多得是”。冯翼经过艰难的权衡,最终辞职,在工作和孩子之间选择了后者。“只能等孩子稍微大点再重新去找工作了。”冯翼十分无奈。
记者了解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新妈妈给婴儿纯母乳喂养到6个月大,然后继续用母乳和其他食物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而山大齐鲁儿童医院儿保所抽样调查济南市区10106位妈妈的结果显示,宝宝3个月时母乳喂养率为76%,6个月时下降到62%,其中工作不便是母乳喂养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背奶”上班也尴尬
由于无法赶回家喂奶,许多新妈妈成为“背奶”一族。刘芳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工作,5个半月的产假结束后,为了让宝宝继续吃到母乳,刘芳选择了在单位吸奶然后冷冻保存,这样在她上班的时间里宝宝也能吃到提前准备好的母乳。然而刘芳仅坚持了三天,因为在单位吸奶只能去卫生间,不仅环境不好而且人来人往很是尴尬。无奈之下,刘芳只能放弃“背奶”,在上班期间把宝宝的主食换成了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