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35作者:三水老师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托诈骗、虚假医药广告等非法活动,净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五)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适应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化解机制,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积极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政府应承担落实资金投入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各级政府相关支持资金,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三)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督导通报制度,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任务进行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宣传乡村医生先进典型事迹,对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