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2:45作者:王新老师
杜治洲认为,从《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到“问责条例”,不仅是效力层级得以提高,也把过去散见于不同问责规定当中的制度统一到一部党规中,提升了问责制度的权威性。
“从去年‘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出台,到刚刚审议通过的‘问责条例’,都反映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也说明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正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得到科学化提升。”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问责条例”的制定,一方面通过问责有利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的执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廉政责任,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廉洁,还要管好下属的廉洁。
“‘问责条例’可以有力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也成为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宋伟说。
6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