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1:05作者:李一老师
(十七)按协议时限搬迁的给予奖励
为鼓励“早走早得益”,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市、市(县)区政府可根据搬迁的先后顺序对被征收人给予奖励。
(十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向被征收人发出《限期搬迁催告通知书》,被征收人仍未自行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市(县)区政府依法申请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递交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征收决定;3.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4.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5.强制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6.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7.被执行人的姓名和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8.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由市、市(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前,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申请公证机关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证据保全。
三、其他
(十九)选择回迁安置房屋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到指定地点选择回迁安置房屋。
(二十)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张榜公布。
(二十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加强对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
(二十二)房屋征收与补偿文书的适用
为保证房屋征收补偿程序规范、合法,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使用推荐的20种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附件:1.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委托书(示范文本)
2.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的说明(示范文本)
3.关于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示范文本)
4.××市(县、区)××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示范文本)
5.××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纪要(示范文本)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通知(示范文本)
7.××人民政府《××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