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1:39作者:王华老师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驻黄企业)所属的黄标车;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三)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四)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第九条市环保部门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实施监管。
市商务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车交易,审核车辆是否享受过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以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定期汇总数据。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工作,督促营运和公交黄标车加快淘汰。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提前报废黄标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省级奖补资金中区县补贴数额,负责拨付市本级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办理年度资金清算。
第十条 市本级车主携带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及黄山市机动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1)按以下流程申请补贴资金:
(一)办理黄标车认定。车主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材料到市联合受理大厅环保部门柜台办理黄标车认定审核,领取《黄山市机动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市环保部门盖章)
(二)办理黄标车拆解。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号牌,到市联合受理大厅商务部门柜台办理审核是否享受老旧车补贴后,到相关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交售车辆,办理报废手续,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黄标车残值货款。市联合受理大厅商务部门柜台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市商务部门盖章)
(三)办理黄标车注销登记。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号牌,到市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市公安交管部门盖章)
(四)办理相关材料复核手续。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联合受理大厅环保部门柜台办理材料复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