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4:27作者:王新老师
西街道7个项目1019户:⑴永光巷北地块10户;⑵洪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地块48户;⑶公园2号门地块81户;⑷一中南门棚户区改造55户;⑸西山隧道东地块170户;⑹西街道零星地块280户;⑺西苑中学大门两侧地块375户。
相南街道5个项目1744户:⑴相阳棚户区改造552户;⑵长山路小学西侧地块14户;⑶国购北、符夹铁路线南地块18户;⑷西城社区900户;⑸相南街道零星地块260户。
东山街道4个项目1765户:⑴方顶一期棚户区改造840户;⑵方顶二期棚户区560户;⑶东山街道零星地块290户;⑷周庄社区零散地块75户。
三堤口街道6个项目466户:⑴纺织厂平房棚户区22户;⑵马楼庄棚户区改造二期240户;⑶南苑小区二期棚户区48户;⑷一建一处宿舍棚户区改造50户;⑸轧花厂棚户区改造61户;⑹天宏面粉厂家属院45户。
人民路街道2个项目2011户:⑴园林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1339户;⑵杈园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672户。
南黎街道2个项目2202户:⑴丁楼社区棚户区改造(包含学院社区)2042户;⑵丁楼社区一期安置房160户。
曲阳街道2个项目68户:⑴运销三公司宿舍36户;⑵红方小区改造32户。
(二)任务分工
区住建局(区棚改办):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宣传、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及资金筹集、调度等工作。
镇、街道: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被征收户基础台账,确保“一户一档”资料齐全;禁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组织实施项目动迁;做好项目区内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自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社会维稳等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立项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确保土地供给;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性质的确定及变更,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相关手续等工作。
区征收办:指导街道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汇总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明确项目征收范围、起草和制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协议并上报区政府会议研究;负责货币化补偿项目资料收集及资金支付,并与区棚改办对接做好贷款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办理房屋征收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