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0:14作者:王新老师
近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此外,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近期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哪些费率在下调?
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从全国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来看,主要是工伤、失业、生育“三险”在降低费率。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是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三项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人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为39.25%,其中养老和医保占36%左右。对于各界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保费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厦门等地涉及。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说,上海、广东等地区属于劳动力流入地。大量农民工都在务工地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回保险待遇支付地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以及统筹账户中部分比例基金,因此给上海、广东等地留下不少结余,具备下调空间。而不少劳动力输出大省,基金收入相对较少,支付压力较大,由此降低缴费比例空间不大。
对待遇会有影响吗?
部分地区到手工资会变多
观察可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各地调整的社保险种、费率降幅、实施期限均不尽一致,而且下调的多为单位缴费费率。以上海为例,上海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但降低的只是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率。据测算,这次费率下调后,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不过,广东、云南等地区不仅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也兼顾了降低个人缴费费率。如广东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据测算,2016年预计全省参保企业可少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云南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