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00:37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的范围、标准或额度,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意见》指出,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的范围、标准或额度。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发放范围和方式及管理使用,按照中办发〔2014〕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提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对参改人员实行以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个别特定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应从严从紧核定并报本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批准。
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
《意见》明确,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建立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总数与所在单位规模增长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企事业单位车改更要差异化对待
对于企业而言,车改固然要秉持节约原则,但也要差异化对待。对于垄断性国企,车改要能改则改,尽一切可能压缩费用。对于竞争性国企而言,不妨根据企业效益来进行挂钩。
2月17日,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车改革,企事业单位是另一个主战场。与行政机关一样,长期以来,企事业单位公车问题丛生,而且,由于监督的缺乏,预算的不透明,企事业单位公车问题许多时候其实比党政机关更隐蔽,更严重。此前媒体就曾报道,西安经发集团正处级干部每月车补5300元,是当地平均工资的5倍之多。
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和人员规模远高于机关单位,所以它们的公车保有量自然是个庞大数字,车改若不能触动这一块,改革难言彻底。况且,企事业单位车改还与党政机关车改紧密相关,现实中,机关单位直接动用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早已是家常便饭,企事业单位车改不完成,那就留下一个“后门”,或许会让车改功败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