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县市区之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
由于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经济结构等差异,全市各县市区间的工资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全市11个县市区中,增速在10%以上的有8个,分别是:山阳区27.1%、修武县17.6%、中站区16.5%、马村区15.9%、市直11.5%、解放区11.8%、武陟县11.0%、沁阳市10.8%。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水平的县市区有4个:博爱县9.9%、孟州市9.2%、温县8.9%、示范区4.7%。
从总量看,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市直单位,达59991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武陟县,达46199元,二者工资相差13792元。武陟县连续两年全市最低,比去年和最高的市直工资相差12176元,差距进一步拉大1616元。也就是说,武陟县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仅相当于市直企业工资的77.0%,比去年的77.4%,又下降0.4个百分点。从增速看,增速最高的是山阳区27.1%,增速最低的是示范区4.7%,二者增速相差22.4个百分点。
2017年年报期间,全市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除了市直工业单位以外,统计调查范围的其他单位全部实现了在地统计原则,致市直增速同比下降,个别区增速过快现象。另外,如焦煤集团、风神轮胎集团、中铝集团等多家大型集团公司,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导致多个行业的企业经济整体仍不容乐观,职工工资受影响,尤其是全市支柱产业采矿业、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业等从业人员减少、工资报酬减少,导致增速同比缓慢。
(四)从执行会计类型看,事业、机关、民间组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快速增长
2017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980元,同比增长10.6%。其中:企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120元,同比增加4012元,增长9.1%;事业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60554元,同比增加7920元,增长15.0%;机关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65787元,同比增加9885元,增长17.7%;民间非盈利组织单位年平均工资47015元,同比增加480元,增长1.0%;其他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48173元,同比增加7081元,增长17.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9574元、14807元,增速分别高于全市4.4、7.1个百分点。
二、全市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因素分析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总体来说是政策因素和经济稳定发展两大因素的影响,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