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21作者:王新老师
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创造条件,所需资金可以从社会统筹帐户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对本办法实施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各市(区)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保障制度。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征地单位或有关部门谎报有关数据,在征地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冒领征地补偿费用,以及截留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对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擅自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阻挠和破坏征地工作,妨碍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www.law110.com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