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112条 加强区域产业协作和转移
1.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对接协作
依托京津、京保石、京唐秦等主要通道,推动制造业要素沿轴向集聚,协同建设汽车、新能源装备、智能终端、大数据、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链。积极构建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区和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形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
2.构建“4+N”产业合作格局
聚焦曹妃甸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家口)承(德)生态功能区、滨海新区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引导企业有序转移、精准对接,实现重大合作项目落地。
3.携手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促进北京创新资源的溢出辐射,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津冀转化,引领区域创新链、产业链、资源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第113条 精准开展对口帮扶
建立完善北京与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国家级贫困县(区)结对帮扶关系,在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合作和劳动力培训等领域精准开展对口帮扶,帮助受援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加强交界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
第114条 坚持统一规划,发展跨界城市组团
合作编制交界地区整合规划,有序引导跨界城市组团发展,防止城镇连片开发。
第115条 保障统一政策,加强跨界协同对接
探索建立交界地区规划联合审查机制,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严格执行。制定统一的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统筹规划交界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提升整体产业水平。
第116条 实现统一管控,有序跨界联动
1.严控人口规模
根据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需要,确定交界地区人口规模上限,严格落实属地调控责任,有效抑制人口过度集聚,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2.严控城镇开发强度
共同划定交界地区生态控制线,沿潮白河、永定河、拒马河建设大尺度绿廊。明确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