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8:47作者:王新老师
3.加强开发建设管控
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规模,集约紧凑与宜居适度相结合,营造疏密有致、绿色生态的景观环境。创新小城镇建设实施方式,鼓励存量用地转型升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防止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第100条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
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以传统村落保护为重点,传承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凸显村庄秩序与山水格局、自然环境的融合协调。完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实现现代化生活与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城市服务与田园风光内外兼备,建设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第101条 全面实现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
1.城乡规划一体化
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制度,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以区为主体制定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和实施计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实施,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
2.城乡资源配置一体化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入市。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型,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制定农村建房和升级改造规程,多措并举盘活闲置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产,依法保障农民和集体合法权益,鼓励农民带着资产融入城市。
3.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和建设方式,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