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8:33作者:李一老师
聚众斗殴罪
索药费未果相约殴斗
兰广全因被刘志勇砍伤,通过宋治东向刘志勇索要医药费未果,其后宋治东纠集程宝军、李新龙、兰广全等十余人,于2008年6月20日14时许与刘志勇等十余人相约在通化市欧亚商场门前殴斗。在殴斗中,李新龙、隋德军、丁岩、刘志勇被砍伤。经法医鉴定,隋德军、刘志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李新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敲诈勒索罪
恐吓敲诈歌厅老板
李新龙伙同程宝军、李少海等人经预谋,于2007年年末,在通化市满天星歌厅采取威胁、恐吓手段,敲诈歌厅老板张某3000元,赃款均为挥霍。
程宝军纠集丁岩、魏守斌,于2009年春季在新站步行街附近梦幻时空游戏厅,采取安排人手看场子收取保护费的手段,敲诈老板陈某1.4万元。
东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程宝军、李新龙、兰广全、李少海等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于志刚、金兆举、李艳萍无视国家法律,实施犯罪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有被告都称
“我不是黑社会”
11月2日上午,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对所控诉罪名自行陈述,所有被告全都否认自己不曾组织、领导、参加过黑社会犯罪活动,对其余所控诉罪名,只有部分人认罪。
2日下午,法庭进入举证阶段,公诉人对程宝军等被告人的口供一一进行法庭举证。针对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程宝军等21人全部矢口否认。程宝军称,“定性为黑社会是有条件的,我没参加过,更没纠集过人去打架,还没有危害群众,我不是黑社会!”
被告人李新龙、兰广全、李少海等人称,他们平时只是和程宝军关系挺好的,由于程宝军年龄略长于他们,所以就叫他“军哥”或者“大哥”,并非黑社会称呼的那种“大哥”。而且他们都是20多岁的小孩儿,顶多就算是在社会上闯了祸,惹点儿事而已,也不至于定罪为黑社会!
而被告人肖雷雷称,他当初想跟程宝军混社会了,可在欧亚商场门前殴斗那次,因自己打架不卖力,不敢向前冲,被程宝军给支开了朋友圈子,不让一起玩了,都不联系了,更别说跟他参加黑社会了,没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