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00:17作者:王新老师
4.创新方式讲党课。坚持把讲党课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方式,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统筹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内先进模范、县委党校组织教师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组织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要结合“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化机关党组织与双联单位结对共建互动,组织结对党支部负责人交叉讲党课,党员共同听党课,增进交流、密切感情。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将6月份确定为“党性集中教育月”,在全县广大党员中组织开展“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争做合格党员”活动,各党支部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专题党课要讲求质量,避免扎堆、走过场。
5.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组织生活会上,每一名党员都要对照“两学一做”要求,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汇报个人学习、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也可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统筹安排。对照党员标准,以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为主要内容,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