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7:12作者:李一老师
对于企业职工和个体人员正式退休根据不同情况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对其年龄的认定是以个人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如:社会青年的《招工审批表》、统分毕业生的《毕业登记表》、退役军人的《应征入伍审批表》、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审批表》、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内临时工录用表》和《亦工亦农录用表》、合同制工人的《录用人员审批表》《招聘人员登记表》《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对退休年龄的具体规定有:
一、法定退休
1、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男60岁、女55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
指原劳动部颁布的行业工种目录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男55岁、女45岁退休: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累计满10年;井下和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有毒有害作业累计满8年。
三、政策性退休
1、上世纪末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的挡车工、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的煤色核等企业职工,可提前5年退休。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女50岁,男60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已处理完毕)。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4号)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女满55岁、男满60岁以上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目前已处理完毕)。
四、高级专家退休
因工作需要缓退的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正、副高级分别不超过70岁、65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