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33作者:王新老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李玉书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迎春,副局长张智、张树清,主任科员安英辉、李春生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党委宣传、组织、纪检委员及局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各项日常事宜,每周要形成一份活动开展情况简报。各成员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步调一致,严肃纪律,确保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发挥引领作用。各基层单位“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专项行动,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副局级以上领导参与所联系单位的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基层单位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逐一制定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的整改措施,从而达到通过开展活动,使问题得到解决、作风得到改善、工作得到提升的目的。
四要强化督查抓落实及责任追究。林业局成立9个督导组,由党委成员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对应负责被督导单位,全程列席各单位讨论活动,不定时到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教育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对降低标准,敷衍走过场的单位要限期责令整改,对活动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区分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并下发通报。
五要加大舆论宣传。局党委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掌握各单位活动动态,做好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坚持宽视野、高起点、大范围宣传集中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认真开展好“守纪律、转作风、讲担当、促落实”集中教育活动,是市委的要求,也是改进林业工作作风,促进林业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全系统党员干部一定要抓好四个环节,开展好教育活动,让教育活动在林业系统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