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6:16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要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要做到“不留死角”,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让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道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利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有损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珍惜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坚持以“实体化”为支撑
所谓“实体化”,就是要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等方面,实实在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体化”,就要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之中。
一是要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即“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切实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使创建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阵地,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成为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成为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桥梁,成为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的渠道,成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力。
二是要不断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将“六进”的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今年6月,国家民委下发的《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对“六进”的目标任务、步骤措施、测评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的地方按照“六进”的要求,因地制宜,将进寺庙改为进工业园区、进农业园区、进军营与部队共建,形成了“八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推动“六进”或“八进”的工作中,进机关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但做好了就是个亮点。比如,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市直机关以科室为单位,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活动,让各族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定期走访,并记录公示,让模范集体挂着“民族团结模范科室”的牌子,让模范个人佩戴“民族团结模范”胸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再比如,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过程中,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的民事纠纷化解模式,聘请在群众中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印发《调解俗语》,提供专业诉讼翻译,依法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比如,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政府为了方便群众,把所有需行政审批的项目集中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并进行流程服务,让群众在一天之内就可办完所需办的手续,而且还依照群众借“赶场”、节庆进城办事的习惯,调整窗口服务时间,切实做到了为民服务。这些都是创建活动进机关的有效探索和成功实践,值得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