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7:42作者:王新老师
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人事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保密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增强自身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在借阅、查阅涉密人事档案时,应严格履行各级领导审批、本人登记手续,签订“涉密档案保密书”。利用涉密人事档案者负有对其保密的责任,不得将人事档案带走或转借他人,禁止携带人事档案外出。涉密人事档案一般不得复印、摘抄,如确属正常工作需要,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复制品、衍生品秘密等级不变,由专人登记、保管,用后及时归档,定期统一销毁。利用完人事档案后,应立即将其收回并入柜上锁,不得在外存放。保密委员会应切实负起责任,对人事档案的存放及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有泄漏事件发生,必须及时整改报告,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所害后果。对于做法不当而导致保密档案内容泄露的职工,应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