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0:31作者:王华老师
【篇3】法院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当前,社会上有这样一种怪论,认为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是反对“四风”带来的。果真如此吗?
回顾一下可知,2013年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曾明确指出要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上,习近平同志谈到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时列举了“25个有的”,其中便有许多“为官不为”的表现,比如有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浑浑噩噩混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有的“懒政”现象突出,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还有诸如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在位不在岗,等等。
话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为官不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正是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突出表现,是纠正“四风”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说当下仍存在的这类现象,正表明我们反对“四风”不能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结束而“曲终人散”,必须常抓不懈、持续发力。
那么,反“四风”反出了“为官不为”的错误论调是从何而起呢?
八项规定出台后,规矩多了,管得紧了,查得严了,媒体、网络曝光频繁了,人民群众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因而在一些官员看来,多作为则多出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企望于躲过“这阵子”,继续过“好日子”。
此种想法错上加错,可逐条驳斥之。
首先,真的是多作为则多出错?
要说清这个问题,就要分清“作为”和“乱作为”的区别。韩非子说过,“万物莫不有规矩”,“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才有是非对错、正确与不正确之分,才能止纷定争、维护秩序。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有了纪律和规矩,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健全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规矩重在规范人的行为,管的是乱作为、查的是违法乱纪,各种曝光是要将各类不齿之事和种种丑态暴露在阳光之下,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规矩使人们言有所依、行有所循,不乱言乱行,但绝不是让人们不言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