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6:11作者:李天扬老师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怎样突出全面?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所有党组织没有死角,8700万党员无一例外,党的所有纪律全面落实。怎样从严?就是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特别是管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党规党纪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党的纪律的全面落实。党纪严与国法,领导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惩处是为了治本,把纪律挺在前面,是防止干部沦为“阶下囚”的前置关口。我们要正确理解把握“法”与“纪”的关系,正确理解把握严厉惩治腐败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关系。一方面加大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腐败存量。一方面要严肃处理一般违纪问题,遏制腐败增量,治“病树”,拔“烂树”,铲“腐土”,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重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三转”、盯住纪律“守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职能定位的明确界定,是职责使命的真正回归,是履职标准的进一步提高。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不能越俎代庖,一竿子插到底,代替司法机关履职,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必须前跨一步,守在纪律这条红线上,当好执行纪律的“守门员”,担当违纪行为的“啄木鸟”。要持续深化“三转”,将目光盯在违纪行为上,将力气用在纪律审查上,将单纯的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转变为严格的纪律审查,将大包大揽、四面出击改为全面调查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切实用纪律的戒尺、高扬的利剑管好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当前,要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放在纪律审查的突出位置,将违反八项规定案件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划清条条框框,布好纪律“雷区”,切实把党员的权利、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任何党员都不能随意而言、任性而为,让任何领导干部都不能懈怠权力、滥用权力。
严查大案要案不能失职,抓早抓小更要“冲在前面”。当好纪律的“啄木鸟”,就是既要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也要抓好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老虎要打、苍蝇要拍,跑冒滴漏、出轨越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管。当前,一些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小节”,甚至是普遍现象而“法不责众”。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也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情节严重的腐败案件上,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视而不见,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是必须纠正的。我们一方面要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高压遏制、重拳出击,需要处分的及时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一方面要练就火眼金睛,善于发现问题,对一般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诫勉、通报等方式,早敲打、早警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使其红红脸、出出汗,擦擦灰、整整容,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迁就、放水养鱼,任其蜕化为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