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8:57作者:王新老师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2016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3)
通过认真学习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深深的体会到,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重要性。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人民中,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我作为工作在政法岗位的老同志,坚决拥护党的决策,在审判实践中将党的这一决策宣传到老百姓,让他们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正确途径和形式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一步一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的理论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人文政治的必然要求。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深深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工作中对待人民群众要不分贫贱高低,在法律面前要做到人人平等,不分民族、性别、职业等等都要平等对待,他们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能出现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一部分人称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坚决清除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将自己视为“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