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8:26作者:三水老师
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除了物质激励以外,公务员努力工作的内在动力还靠什么?实事求是地讲,目前在我国公务员身上,工作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激励作用仍未得到充分的展现。尤其在近几年,政府官员腐败问题的大量披露,百姓“仇富”“仇官”心理的蔓延,加之官场中确实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懒政怠政等问题,使公务员这一职业群体的整体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很难像其他职业群体一样获得社会的认可和美誉。公务员似乎难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找到职业归属感,似乎除了当官,自身的人生价值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尽管长期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官员思想品德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强调公务员的奉献精神,但从现实情况看,似乎标准拔得太高,过于理想化和空泛化,难以入心、入脑,落不了地。
因此,解决官员不作为问题,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多个渠道挖掘公务员的激励资源,通过建立有效多元的激励机制共同塑造官员努力工作的内在动力。除了要考虑工资收入等基本的物质激励外,我们目前更欠缺的是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塑造。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需要培养自己的职业精神,都有义务遵从该职业所要求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做公务员当然就要讲“官德”,应该坚守为人民服务理念,要有献身公益事业的精神,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能变“仆人”为“主人”等等。唯有如此,每一个职业的从业人员才有权利通过正当履职获取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种认可和尊重才会转化为自身努力工作的内在动力。当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群体的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政府官员尤其是高官的道德标准,也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外施压力”建立公务员外在的约束机制
除了“内塑动力”,还需要“外施压力”,两者内外结合、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解决官员不作为问题。“外施压力”,就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外在约束机制,防止公务员不作为、懒作为,促进公务员积极有为、有所作为。这方面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其一,规范和健全政府权责体系,继续推进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权责体系包括权力界定、权力运行和责任主体等基本要素。权力界定不清晰,官员就不清楚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做了以后会产生什么后果,因此就会选择“不作为”。权力界定不清晰、权力运行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确,既是官员乱作为的根源,也常常成为官员不作为的借口。很多官员不作为的问题,往往是钻了权责体系不健全的空子,自身拥有了过多的“做”与“不做”的自由裁量权。下一步我们有两个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强化权力与责任的对应关系,做到权责一致。二是权责体系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仅对外服务事项的权责要明确,并且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内部管理事项的权责也要逐步明确。将官员的自由裁量权降到最低,是防止官员不作为的最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