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2:21作者:李一老师
李富龙,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银杏中队的一名普通交通民警,他就是这样一位人民的“好交警”。当一辆失控的越野车高速向他和身边的驾驶员冲来的生死一瞬间,本有机会迅速逃开的他,为了伸手救身边的驾驶员,毫不犹豫地做出了“把生的机会留给别人、把死的机会留给自己”的悲壮选择。当他25岁的生命永远定格的那一刻,“李富龙”这个鲜为人知的名字,在熟悉他的每一个人心中荡起了巨大的情感涟漪,也深深地震撼着看了他的英雄事迹的所有人。
李富龙走了,岷江呜咽、羌山颤抖。老百姓为之感到悲痛和惋惜之余,更为他的英雄壮举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他之所以能够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临危不乱、不怕牺牲、舍身救人,这绝非偶然。从有关媒体所采访报道的他的感人事迹中,我们足可以找到完美的答案。
他从小就对警察有种莫名的崇敬,读高三时瞒着家人报名参军,并且选择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征入伍来到四川省甘孜州后,军事训练特别能吃苦,缺氧不缺精神、吃苦不降标准,并很快锤炼成一名优秀的武警战士……无论是在交警映秀中队、水磨中队还是银杏中队,他始终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把“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才配做人民警察”作为自己的座佑铭,以一名正式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高尚品格严格要求自己;尽管在工作中时常遇到危险,但他总是在紧要关头冲锋在前,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可以说,他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热爱,才使得他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做出了惊人的壮举和正确的选择,做出了无愧于时代的选择,用年轻而短暂的生命书写了精彩的华章。李富龙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牢固树立了人民警察“忠诚于党、听党指挥”的坚定政治信念,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党的群众路线,用生命为“人民警察”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