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1:07作者:李天扬老师
机制创新,自我加压,提升民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提早谋划,打好主动仗、借改革东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公安工作的瓶颈问题,今年4月,赵明带领局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到江苏泰州市公安局和江苏苏州市吴江公安分局进行了专题实地考察。通过考察,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在队伍管理、执法执勤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使同志们耳目一新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自身工作的差距。回来后,该局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以“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一年上一个台阶,逐步达到三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的水平。
这是该局通过机制创新,提升工作效率的一个缩影。
成绩属于过去,努力成就未来。公安建设、机制创新永远在路上。
为了做好机制创新,该局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一警两干进一村”6个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由一名班子成员为组长,一到两名班子成员配合任副组长。各个工作组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每个专项小组都要推出一到两个工作亮点,通过这些工作亮点的累积,逐步推进鲁山县公安局整体工作上台阶、出成效,使鲁山县公安局整体工作走进全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的前列。
鲁山公安人的拼搏精神是他们勇于克难而上的坚强动力;鲁山公安人的创新意识是他们能够轻装上阵的坚定信心;鲁山公安人的务实作风是他们敢于稳步向前的不懈源泉;自我加压,锐意进取,不断超越,他们的明天会更加绚丽!
公安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3
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是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程,基层公安机关是“四项建设”的落脚点,如何抓实、抓深、抓细、抓出成效,笔者认为,必须深刻领会新要求,积极把握新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实现新跨越,全力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
以“实战需要”为引领,着力推进基础信息化。情报信息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支柱,要坚持“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的思路,一以贯之推进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一要在基础信息采集上下功夫。以“基础信息采集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做好辖区基础数据采集,做到凡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宁的各类信息应采尽采、规范录入,为全警共享、全网应用提供“源头活水”。二要在拓展收集渠道上下功夫。不仅要在案件所涉的“人、案、物、证、线”以及公安基础业务管理系统内采集信息,更要在社会各行各业系统内获悉信息,增加信息量,逐步形成信息来源制度化、传递网络化、管理规范化、使用程序化的信息应用工作机制。三要在加强预警研判上下功夫。坚持以主导决策、引领实战、指导防范为最终的目的,对基础信息进行系统收集梳理、归纳分析、研究判断,形成信息研判与侦防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基础信息转化为现实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