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0:47作者:王新老师
3、新《准则》和《条例》是营造财政部门风清气正环境和财政干部安全的重要保证。对照《准则》和《条例》,反思被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现象现在都成了问题。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更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努力营造财政部门风清气正的环境,确保财政干部安全。
二、始终坚持以身作则,自觉争做《准则》和《条例》的模范带动者。
在老百姓眼中,我们的干部就是“官”。为官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风决定民风,而现在党风决定政风,党风决定民风。因此,每一名财政干部都要牢记宗旨,以身作则,自警自励。
第一,要牢记责任,奋发进取。岗位意味着责任,干部意味着服务。作为财政干部,就要身体力行,尽心尽职,努力作为。要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危机感,不断确立发展的新目标和工作的高标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要增强机遇意识,在顺境时善于抢抓机遇,在逆境时善于把不利因素化作机遇,始终保持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要增强创新意识,按照科学、务实的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争取财政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要勤于学习,强基固本。要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思想境界,筑牢思想防线。作为党员干部,要适应工作的需要,高度重视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把握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努力培养学习的习惯,修身养性,不断反省自己、丰富自己、完善自己。
第三,要时常自醒,自警自励。每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明白自己能够走进机关,能够走上领导岗位,是群众推举的结果,是组织培养的结果,不能仅仅归结于个人的努力;要明白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有多高的职位,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就要为群众做多大的事情,就要为群众谋多大的利益。要时刻把握好自己,在工作取得了成绩的时候,不要头脑发胀,不要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时刻提醒自己,成绩的取得是集体领导的结果,是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工作遇到困难或上进的要求没有实现的时候,不能抱怨上级,抱怨领导,更不能与组织离心离德,甚至抛弃组织去追求所谓的“自我”人生价值。
第四,要规范行为,作好表率。廉洁自律是一个党员、一个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品德修养,也是基本的行为要求。上级在反腐倡廉、反对“四风”上出台一系列非常严格的规章制度,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又要规范行为、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的人。让每一名财政干部真正做到让规矩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规矩,用法律和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