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0:43作者:王华老师
推动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两部法规,一方面抓好教育引导,从正面唤醒全体党员党规党纪意识,解决好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的观念,补足精神之“钙”。将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干部脑海里,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触碰、不逾越。运用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使学习能够触动身心、触及灵魂。另一方面,要严格监督执纪,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着眼于保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对党员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化知止、不敢的氛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贯穿线索摸排、执纪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防止由“破纪”向“破法”演变。
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本次《准则》和《条例》最为鲜明的特色。过去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底线。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新《条例》将“法言法语”改成“纪言纪语”,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同时,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制定了更严格的行为规范,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要求。
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知行合一,将两部党内法规中包含的精神要求、标准尺度和方式方法等,融会贯通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中去。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扎实抓好三项工作: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村级“零招待”制度的落实;二是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三资”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镇纪委必须依规执纪、严格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到苗头就提醒,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就及时处理。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也要严肃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基层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回应人民关切和期盼。作为基层干部,我们明显感觉到,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影响了社风民风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