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00:39作者:三水老师
三、新想法
(一)全面贯彻落实总局9项硬举措。总局今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推出9项硬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依法征税,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逐步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税收法治机构,建立公职律师团队;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能力和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推行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以绩效管理考核为切入点,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行事前监督。建立税务案件听证、审理和复议制度,进行事中监督。建立税收执法检查和“两错”追究制度,进行事后监督。以绩效管理考核为切入点,明确执法责任,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在制定考核目标上,要做到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在考核内容上,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指标力求体现全局性、宏观性和普遍性,对应追究责任的“软要求”,也要定量指标,力求体现合理性、严格性和绩效性。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税收的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充分落实税务案件听证、审理和复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规范和监督执法的作用。建立健全包括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相配合的一整套执法检查制度,实现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杜绝“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
(三)积极构建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培训制度,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地税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充实专门法律人才,充分发挥各级地税法制机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强化税法宣传,通过深入持久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工作环境。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制内在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作用,建立完善对税收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日常监督机制。着力在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以及复议、应诉和执法检查上下功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以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运行,使全体地税干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同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