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6 23:24作者:三水老师
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性及其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以实现人民民主为目标,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为根本内容。我们实行依法治国,所依之法,只能是民主之法,人民之法;所治之国,也只能是民主之国,人民当家作主之国。判断是真的依法治国还是假的依法治国,衡量依法治国达到什么程度,主要是看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状况。因此,作为依法治国的领导者和推进者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人,要牢固确立民主与法治相统一的思想观念,要坚定不移地把发展和保障人民民主作为依法治国的目标和内容,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都要抓住发展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个根本。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朝着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大踏步向前迈进。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官
有人说,依法治国,既要治官,又要治民,两者同等重要。此说似乎很全面,但严格讲是不确切的。不错,作为社会成员的官与民,既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同时也是依法管理的对象。全体公民,包括做官的和普通百姓,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都必须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谁违法了都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治官、治民的话,那么这两者是完全统一的,统一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也不存在哪个重要哪个次要的问题。我们强调依法治国要重在治官,是从官员在国家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而言的。明确这一点,强调依法治官的重要性,对推进依法治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际上,治民是相对于民治而言的。对于资产阶级来说,实行依法治国,本质上是为了治民。虽然他们也讲民主,也说民治,但实质上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治民,以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本质内容不该是治民,而应是民治。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出发点,决不是借助国家法律去治理人民,而是让人民依法当家作主、治理国家与社会。民治与治民,两字颠倒,体现了两种根本不同的治国思想和治国目标。我们所要选择的,只能是前者,而不可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