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2:45作者:王新老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区文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以“塑造校园精神”为核心,以“规范师生行为”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有效载体的作用,组织动员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和谐与文明互相促进,提升师生员工整体文明素养,使学校自觉走在创建活动的前列,发挥校园精神文明阵地和窗口的作用,为优化社会环境、提升全社会的道德素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四、具体安排:
(一)筹划准备阶段:
1、时间:2017年9月15日前
2、目标:进一步传达新市区文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强宣传,让全校师生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增强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具体措施及负责人:
(1)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分配任务、明确责任,征求意见。
(2)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向学生作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就什么是“和谐文明校园”以及如何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展开讨论。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别负责一个年级的监督指导工作。(各班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
(3)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网站以及各班黑板报,作进一步的宣传动员工作。
(4)向学生家长发出一封信,邀请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加入到这项活动中来。
4、阶段验收及反馈: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班主任及各项工作负责人总结汇报,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要求。
(二)活动开展阶段:
1、时间:2017至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