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05:34作者:王新老师
针对实践中一些党组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条例强调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党组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创新3规范党组职责设立
“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说,条例规范了党组设立,完善了党组职责。
针对实践中党组设立条件不够明确、范围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考虑到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创新4强调民主集中制
条例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
在议事决策程序方面,条例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同时,条例对党组会议召开次数、召集与组织、讨论与表决、决策执行等程序性内容作出全面规范。
条例还指出,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
“我们可以看到,腐败的官员很多都是滥用权力,所以权力行使必须加以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在姜明安看来,有了党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开会研究,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一言堂”最容易滋生腐败,这是反腐败的经验教训。
而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看来,民主集中制保证了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决策时少犯错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