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5:07作者:李天扬老师
范文一:心中有戒知行合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做到遵规守律、心中有戒,立德践行、知行合一。
要精读原文,真学真懂。学习不能囫囵吞枣、不知其味,不能蜻蜓点水、断章取义,不能隔岸观火、置身其外。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精读原文,真正理解和掌握“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要求和要义,弄清“六大纪律”的边界和范围,做到真学真懂,从而树立起心中的戒尺;要潜心学习、深度参与,勇于担当,更好履行职责。
要立德践行,知行合一。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不能光说不做,更不能口号化、广告化。作为党员干部,要把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作为检验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准,始终如一地坚持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摒弃和清除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以此立德;必须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身体力行,谨言慎行,知行合一。
要强化责任,执纪问责。“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有了新《准则》和《条例》作为人生的“镜子”和“戒尺”,我们应当更加准确地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以身作则,净化思想,淡泊名利,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工作,以真诚之心对待群众,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用实际行动崇尚、弘扬党内民主和正气,坚决反对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和娱乐化、庸俗化倾向。要着力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制度约束,坚持纪法分开,对照“负面清单”,对党员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实行“对号入座”,从严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切实维护党纪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