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9:01作者:三水老师
一:
为了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活跃节日气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卫计系统凝聚力,营造文明和谐、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展示我县医务人员风采,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热情,促进卫生事业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优秀护士及“常青藤”(30年护龄现仍在岗)护士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围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题,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行业监督及政风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倡导、继承南丁格尔不畏艰难、甘于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全面展示我县广大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素质、文化修养和道德风范,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以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护理技术和规范的护理标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县护理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1、表彰内容:“优秀护士”、“常青藤”护士、优质护理示范集体。
2、表彰内容和参加评选单位:
(1)优秀护士: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
(2)优质护理服务先进集体:县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临床科室集体。
(3)“常青藤”护士: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满30年以上的在岗护士。
4、评选条件
(1)“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A、优秀护士的基本条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一线护理工作5年(含5年)、乡镇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一线护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护理人员;近3年获得省、市表彰的护理人员。
B、热爱护理专业,吃苦耐劳,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C、护理技术精湛,科学作风严谨,技术操作规范,具有较强解决本专业护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D、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事迹感人,或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
E、开发应用护理科研成果,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及科室管理方面表现突出者。
(2)“优质护理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的科室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