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9:01作者:才子老师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按照深圳市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名额安排依据如下标准:优秀护士按全院临床护士总人数1%推荐(社会办医院临床护士总人数在50-99人之间的可推荐一名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按医院护理单元10%推荐(社会办医院护理单元数在5-9个之间的可推荐一名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部主任符合条件的医院可推荐一名。
2.要求认真填写《深圳市优秀护士推荐表》(见附件2),《深圳市优秀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推荐表》(见附件3),主要事迹材料力求文字简练,不超过2000字,可单独附后。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的推荐人选须提供本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区属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由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医管中心所属单位由市医管中心汇总报送;其他医疗机构的有关材料直接报我委医政处305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
3.我委将根据上报名单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核评定。
(四)奖励办法。
1.对当选者,授予深圳市优秀护士、深圳市优秀护士长、深圳市优秀护理部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可按原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自行表彰。
二、优秀“品管圈”项目展示活动
为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学习运用先进、科学、有效的管理工具来提升和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我委今年将继续在全市推广“品管圈”这一行之有效、易持续开展且能有效改善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的质量改善活动。为此,我委将在“5·12”国际护士节期间,组织部分医疗机构的优秀“品管圈”项目进行展示,具体事项和组织工作由市护理学会负责,另行通知。
三、开展积极健康的特色活动
市护理学会可继续联合市健促中心、市医师协会等有关单位组织护理人员开展“绿道健行”等活动,增强护理队伍凝聚力,向社会展示医护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