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43作者:才子老师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省委书记对省委常委会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和其他有关省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注重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由责任领导统筹协调,对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形成相关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2.强化督促检查,接受监督。省委常委会整改方案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公布,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组织实施,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和日常调度,定期向省委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公布方案,2014年12月底前通报整改情况;长期贯彻落实)
3.严格目标考核,狠抓落实。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整改任务书明确的时限,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责任领导: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4.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认真总结和宣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领导:李军、孙永春;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推介一批典型;长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