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43作者:王华老师
21.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配强发展型班子,选好发展型干部。发挥好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考取人、以资历取人。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本地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建立经常性、多角度了解班子和干部工作的机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责任领导:赵克志、孙永春;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扣建设中国人才创业首选地目标,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批创新团队。加快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派5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外培训一年;继续实施好“四个一”人才工程,认真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力争三年内引进和培养10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1000名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人才资源统计监测、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和管理服务等机制,健全鼓励人才实现柔性流动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责任领导:谌贻琴、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完善出台相关配套实施办法;长期贯彻落实)
2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致富带头人。建立从优秀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中选拔县、乡(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组织开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等评选表彰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工作经费等保障。扎实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扶贫、党员创业带富、结对帮扶、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等有形化服务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园区等领域党建工作。(责任领导:李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完成时限:2014年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