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21:15作者:王新老师
(二)招生流程
中小学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先于公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各小学招生一律不得与学校附设幼儿园报名挂钩。
1、小学
民办小学:8月20日—22日。符合年龄要求及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到学校审核,经学校组织面谈或考察合格后将学生信息录入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http://tsedu.993721.net),同时点击录取。
公办小学:8月23日—28日。
8月23日,学校公布招生方案。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招生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学区范围,注明审核材料日期)。
8月23日—8月26日,按照生源所属类别录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生源所属类别到学校登记审核,学校将符合在泰山区就读的学生信息录入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 http://tsedu.993721.net),经审核符合在本校就读条件的确定录取入学,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向区教育局或街道镇教育办公室提出统筹申请。对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告知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8月27日—8月28日,安排统筹入学生源。区教育局和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生源。
2、初中
8月14日,各学校公布招生方案。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生时间、办法、要求、学区范围、审核材料时间等,并在校门口张贴。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时间、报名计划、报名范围、报名程序、面谈方案、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并在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及学校网站公开。
8月15日—8月16日,修改完善家长联系方式。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http://tsedu.993721.net),确认或修改完善家长联系电话。泰山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者学籍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二楼(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采集信息。
民办初中:8月16日—20日。
8月16日—17日,家长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http://tsedu.993721.net)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成功后,查看学校招生方案,了解学校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