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22作者:三水老师
⑵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且有开发区户口的;
⑶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并且具备入住条件的;
⑷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
⑸学生具有学区内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
⑹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
7.从2017年开始,初中招生工作只面向当年在我区接受完小学段教育的学生划分学区。在外地接受小学段教育后到我区初中入学的,在我区初中招生结束后,按照区外学生转学进行安排,不参与我区初中学生划片招生。
8.请各初中、小学将本《意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向学生及家长公布。